落實馬政見/政院通過陸生來台就學 採「三限六不」原則(2008/12/04 14:46)
落實馬政見/政院通過陸生來台就學 採「三限六不」原則(2008/12/04 14:46)
教育部長鄭瑞城再三強調,開放陸生來台和大陸學歷採認有配套。 記者陳思穎/台北報導
行政院會今(4)日通過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2條、第22條之1修正草案,除開放招收陸生來台就讀大專校院與放寬大陸學歷採認,也決定採取「三限六不」原則,審慎推動後續相關措施,以保障本國學生的權益。
至於招收陸生的名額、方式、資格、辦理時程等相關事項等辦法,將由教育部擬訂,報請政院核定;施行日期也一併配合修正,由政院核定。
政院指出,所謂「三限六不」原則就是「不加分優待」、「不會影響台灣學生就學權益」、「不編列獎助學金」、「不允許校外打工或兼職」、「不會有就業問題」、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」、「限制採認之高等學校」、「限制來台陸生總量」、「限制醫事學歷採認」等。
http://www. nownews. com/2008/12/04/91-2375349.htm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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