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明年起 散裝產品須標


明年起 散裝產品須標示

民視更新日期:2009/03/28 21:01

衛生署規定,明年1月開始,店家販售散裝產品必須標上產品名稱和原產地,否則可以處以3萬元以上,15萬元以下罰緩,消費者十分樂見,不過政府罰店家不罰攤販,又把把關的工作完全丟給店家,讓部分業者十分不滿!過年前年貨大街總是湧進大批人潮,五花八門的散裝食品讓人看得眼花撩亂,不過,未來業者販售的散裝食品,如果像這樣什麼都沒標示,或是只標示個產品名稱,這些都是不行的。衛生署規定從明年1月開始,所有散裝食品,甚至烤鴨燒雞類的熟食,都得清楚標示產品名和原產地,消費者當然舉雙手贊成,依照衛生管理條例,沒標示可以處以3萬以上15萬下罰緩,標示不實罰更重,能處以4萬到20萬罰緩。但部份商家認為,這項政策許多地方不合理,其他像是像是罰店家,不罰攤販,也引起不少抱怨,看來政府要怎麼在商家和民眾健康間取得平衡,或許還得再多考量。

衛生署規定,明年1月開始,店家販售散裝產品必須標上產品名稱和原產地,否則可以處以3萬元以上,15萬元以下罰緩,消費者十分樂見,不過政府罰店家不罰攤販,又把把關的工作完全丟給店家,讓部分業者十分不滿!

過年前年貨大街總是湧進大批人潮,五花八門的散裝食品讓人看得眼花撩亂,不過,未來業者販售的散裝食品,如果像這樣什麼都沒標示,或是只標示個產品名稱,這些都是不行的。

衛生署規定從明年1月開始,所有散裝食品,甚至烤鴨燒雞類的熟食,都得清楚標示產品名和原產地,消費者當然舉雙手贊成,依照衛生管理條例,沒標示可以處以3萬以上15萬下罰緩,標示不實罰更重,能處以4萬到20萬罰緩。

http: 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328/11/1gv7a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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