逾期未繳交通罰款加倍 劉揆:交通部檢討
中央社更新日期:2009/03/27 13:19
(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7日電)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管碧玲今天質詢,民眾若逾期未繳交通罰鍰時,罰鍰加倍的規定違憲;行政院長劉兆玄說,會責成交通部檢討。
管碧玲上午於立法院質詢劉兆玄時表示,民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若逾期未繳罰鍰,罰鍰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加倍。
她說,這已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文,即法律是要處罰違法行為情節,不是要處罰遲繳行為,若以遲繳為由加倍罰鍰,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。
她表示,她統計政府今年因違憲規定而要求人民增加的罰鍰,至少「搶錢」約達新台幣36億到42.8億元。
劉兆玄答詢時表示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裁罰基準,但不包括若逾期繳交,罰鍰要加倍或要處以最高罰鍰的規定。
http: 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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