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學生耍特技幫賣花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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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] 學生耍特技幫賣花婦 嚇壞駕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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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洪敏隆╱台北報導〕4位國立戲曲學院特技系學生,為幫忙在街頭賣玉蘭花的孕婦,在馬路上面耍特技如翻筋斗、耍火把等,雖然吸引部分路過車主目光,掏錢買玉蘭花,但也有人被這群在馬路上耍槍玩火的學生嚇到,痛批嚴重危害交通安全。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方仰寧說,學生幫忙弱勢的出發點沒錯,但「愛心要用在對的地方、安全的地方」,不要影響其他人的交通安全,在馬路上耍特技,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項行人在道路「嬉戲」阻礙交通的行為,可處以300元罰款。這幾位同學在馬路上翻筋斗、把火把當作花槍耍,嚇壞許多路過民眾,「真怕突然失手,火把飛過來」,路過的王先生罵這些同學行為,只會讓人覺得在作秀,根本不是在幫忙弱勢,還有機車騎士抱怨被電子媒體團團圍住,好像不買就是沒有愛心。幫忙吳同學聯繫媒體報導的郭先生說,吳同學和其他三位免費幫忙表演的同學,原本出發點是幫忙弱勢,讓更多人關懷弱勢,原本規劃在市民大道旁的廣場表演,但因為電子媒體希望畫面精彩,被要求到馬路上表演,昨天天氣不好,路面濕滑,同學還差點滑跤。楊小姐說,因為丈夫失業,家中又有年邁婆婆,為了生活才會挺著3個月身孕在馬路上賣玉蘭花,每天收入大概只有700元,她很感謝同學幫忙,讓她感受到不景氣寒冬中的暖意。http: 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mar/25/today-taipei9-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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