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國中生哈菸 觸法被檢


〔記者林相美╱台北報導〕室外抽菸也會挨罰。台北市4名國中生上月底在北安公園聚集抽菸,一旁民眾立刻檢舉,台北市衛生局、少年警察隊獲報到場,4人仍在抽菸。由於今年菸害防制法新法已針對未成年抽菸首度訂定罰則,4人若未接受戒菸教育,可分別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款。

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游麗惠昨天指出,過去菸害防制法雖然有規範未成年不得吸菸,但法令並未訂定罰則。不過,新法第28條規定未成年吸菸者若未接受戒菸教育,必須受罰,未婚者處罰父母或監護人,已婚者則處罰抽菸當事人。

北安公園位於中山北路四段,時常有民眾聚集運動,衛生局表示,根據檢舉民眾反映,北安公園常有青少年聚集抽菸,當天被檢舉的4名青少年在稽查員到場時仍在抽菸,等於當場查獲,目前全案由少警隊調查中,由於4人是國中生,依規定須由學校辦理戒菸教育,內容包括戒菸方式等相關輔導。

http: 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mar/14/today-taipei13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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