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沒換任何零件 電腦維


〔記者林慶川╱台北報導〕沒換零件竟收零件費用!台北市「民昇電腦資訊公司」受理一件筆記型電腦維修案,在沒換任何零件情況下,卻向送修筆電的郭姓女子誆稱更換一顆新硬碟,並索價4千元,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詐欺罪嫌起訴維修人員林明豪。

林明豪在庭訊時坦承犯行,但昨天接受記者訪問時卻又改口喊冤說,郭女在筆電尚未完修前,即急著取回,才會產生誤會,至於索價4千元,是指幫她送修的另一台桌上型電腦添加記憶體及檢修的費用,並反問「一顆新硬碟有那麼便宜嗎?」他也強調,郭女因為硬碟資料遺失,才會藉故獅子大開口,檢方開庭時,她先是索賠100萬元,到大安區調解委員會時,又指要賠30萬元,但實在無力負擔。

記者昨天無法聯絡上郭女,無法得知她的看法。

起訴書指郭女在97年10月間發現先前向民昇公司購買的筆記型電腦故障,因此送回檢修,林指須換一顆新硬碟,郭女應允,但要求須先備份原硬碟中的資料。

http: 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apr/16/today-life13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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