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台中大坑曬衣服勸不聽 警會介入


為了維護大坑風景區景觀,台中市政府頒佈『大坑風景區管理維護要點』,明訂在大坑地區不得有捕魚、擺攤、烤肉等行為,也不能在路邊、停車場、公有空地等地曬衣服,所以引發當地里民不滿,對此交通處強調,在路邊曬衣服、棉被,確實有礙觀瞻,如果民眾屢勸不聽,將進一步會同警方處理。【記者許燿宏台中市採訪報導】

在自家陽臺、甚至是屋外空地曬衣服晾被子是民眾長久以來的習慣,壓根沒想過會觸法,但住在台中市大坑風景區的民眾要小心,因為市府頒布風景區條例,規定區內不得曬衣服、烤肉、和擺攤。交通處長溫代欣說,這是避免民眾曬衣服曬的滿街都是,影響台中市容觀瞻。

溫代欣:『它的範圍僅限於公共設施,或公共區域,如果你在停車場曬衣服,那當然是不可以,但是如果在自家的院子曬,基本上我們不會去做處理,如果說有影響景觀的行為,我們會有風景區管理所的人員去做認定,如果說依然不能接受的話,我們會請警察單位來處理』。

http: 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08/91/1hhvh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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