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只為30元停車費檢座告收費員


NOWnews
更新日期:2009/04/11 12:08 社會中心╱台北報導

高檢署檢察官洪威華日前到高雄,把車停在停車格,而且先繳2個小時停車費,沒想到收費員又來開單多收30元,他氣的告收費員偽造文書、詐欺,有人批浪費司法資源,他說這是「是非問題」。

被指控以大欺小的檢察官洪威華,周末假日沒有上班,辦公室黑鴉鴉一片,因為30塊的停車費告收費員詐欺,被批浪費資源,但他大聲喊冤。

高檢署檢察官洪威華表示:「不是30元的問題,而是是非問題。」

日前因為開車到高雄找朋友,早就先繳了2個小時的停車費,但是時間還沒有到,就被收費員以逾時重複開單。洪威華強調,事發當天一直很想好好解決,但對方不出面才會告上法院,然而被指控以檢察官身份欺負市民,他實在無法認同。

洪威華說:「從來沒說過自己是檢察官。」

http: 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11/17/1hnym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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